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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在開研發會議的時候,常常發生一種情況。就是某個議題,討論到了後來,就會冒出一句:「這個Google做過了。」,或是「這個功能Apple有了。」,諸如此類的發言。而這類發言很容易也就變成了「結論」。因為與會人員大多有共識,Google、Apple、Facebook之類的公司做過的東西,那我們也就不必再做了。仿佛這些大公司做出來的東西,就是這些領域的極致,我們無法,也不可能突破。因為不可能突破,所以也不用費神去思考了。

如果今天換一個場景回到200x年的Apple,這時Jobs正召開研發會議,討論要開發一隻Apple的手機。這時我若跟他說ooo功能Nokia做了,或是xxx功能Motolora也有這種話,我可能會被他請出Apple。

沒錯,這類大公司做出來的產品都是典範。一個成為典範的產品或功能,就極難在使用者心中被推翻或革新,但這決不代表革新或推翻是再也不可能的事情。如果這樣,當年iPhone不會誔生;Linus Torvalds也不必再設計Linux,現在各大公司也不必再做平板電腦。因為Apple沒做過手機,而市面上作業系統繁多,也不缺Linux,iPad則是這一個產業的王者,不必再挑戰。

平板電腦是個非常鮮明的例子,因為Apple不是第一個做平板電腦的,iPad也不是最早的平板電腦,但早期的平板電腦仍陷在「有觸控的電腦」這樣的概念中。所以思維上,都在思考怎麼樣在PC上加一塊觸控螢幕,然後再配上一隻筆。

iPad的出現,推翻了這樣的邏輯。

在iPad出現後,大家才發現原來平板電腦可以這樣設計,才知道原來抽掉一堆PC的週邊後,平板電腦仍然可以這麼好用。於是乎,一窩蜂的加入平板電腦的開發。但研發時程整整落後iPad超過一年!iPad自2010年3月上市至今,仍然找不到對手。

難道iPad這樣的軟硬體,我們做不出來嗎?看看山寨版的xPad滿天飛,雖然品質無法批敵Apple,但也就可以知道這樣的軟硬體設計製造,並非無法達成。但為什麼要Apple成功後,才有人跟進?Apple之前,沒有人想過類似iPad的產品嗎?

我相信有的!但我也相信在Apple之前,若在公司研發會議中提出這樣的構想,被認為不切實際的機會非常的高!所以這樣的創新就被打壓了,被一群爬不出來的螃蟹拉下去。(請參閱螃蟹理論)

那照這種說法,研發會議大可以天馬行空的去構思,拚盡所有資源做出一台夢幻產品,就能成功嗎?那就真的太過不實際了!

成功的產品,不會天外飛來,必定是基於過去研發的經驗和理念構建而成。一個沒蓋過房子的人突然發願要蓋設計建造一個完全創新的房子,他也許會成功,但失敗的機會更高。因為他不太可能知道建材怎麼挑選,混泥土怎麼配置,房子的結構要怎麼才穩固。

研發也是一樣!有過去的研發經驗,我們才有機會能大膽突破創新,因為我們知道這些產品的問題在那裏,改進的方法為何。Apple當初要做iPhone,他們確實沒有做過手機,但他們有iPod Touch。iPhone並不是無中生有的。iPad也是基於iPhone的研發經驗,所以才會出現。

那麼iPad是極致嗎?當然不是!Apple必定會再突破他,而缺乏創意者,只能等Apple突破自已後,才知道原來的產品並非極致。若然如此,與其一窩蜂的加入平板電腦的開發,為什麼不試著想看看Apple下一步會做什麼,先行開發呢?

呼應一下文章一開始提到的,Google、Apple這些公司,已經成為典範。但典範做過的事,不能成為我們停止研發創新的理由,因為典範並非不能超越。但是,如果今天研發人員只知道Google做過了,那我們就應該避開,那又有什麼資格談創新?當一個稱職的研發人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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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kotay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